天津翻译公司论翻译作品的整体性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0-4-8 10:31:02
 不论我们给风格怎样的定义——其实不过是认识的角度和方法的不同——,我们还是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:风格是作家在其作品种留下的痕迹(故意的或非故意的,历史的或非历史的),并且,这痕迹已经是作品及其价值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风格只有在语言中(或者,更确切地说,在符号中)才得以存在,而这种语言也借助于风格的存在,才能够成为作品所特有的,并且贯穿作品始终的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 风格为翻译提出的问题是双重的:首先,如何衡量、分析原作的风格?其次,翻译主体的风格如果是不可避免的,那么,它与原作的风格是什么关系?本文力图从保证翻译文本整体性的风格角度入手,揭示评价一部翻译作品不可能有既定的、量化的标准的原因。本文认为,在没有理解翻译主体所缔造的风格与原作风格之间的关系时,我们无法对一部翻译作品做出合理的评价与判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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